护理学院实验中心

护理学院实验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8日 20:44点击:

护理学实验教学中心是我院护理专业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护理学专业课程的实践性教学场所,是学生进行实习前验证及巩固理论知识、训练基本操作和综合技能、培养综合素质和临床思维能力的重要基地。2006年,获宁夏教育厅批准成为区级护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先后投入896余万元,用于中心的建设以及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和补充。现有仪器设备1152台件,总价值1419余万元,丰富的设备资源和健全的实验设施完全能满足实验教学和学生训练需要。

2023年为适应我校机构调整,护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与临床教学实践中心进行资源整合,职能扩展到全校22个涉医专业领域,成为我校各专业学生基本实验操作技能、创新技能和科研实践平台服务的综合性基地。实验室的功能转换与拓展为实验教学的设计和研发、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实验教学资源的共享与建设、实验教学的实施与管理、实验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提供了基础保障。

实验教学队伍

护理学院重视实验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制定科学有效的政策与措施,逐步建成一支热爱实验教学、教育理念先进、学术水平高、教学科研能力强、实验技术熟练、勇于创新的实验教学队伍。实验中心现有实验技术人员7人,高级实验师4人,实验师2人,助理实验师1人,其中硕士4名。

实验教学环境及设施

护理学实验教学中心总面积达约11225.22平方米,实验室面积为5252.86平方米。中心环境整洁、优美,布局科学、合理,设有示范教学区、护理技能实验教学区、妇儿科护理实验教学区、重症监护实验教学区、模拟病房、社区老年护理实验区和综合训练实验教学区,包括2个护理学示教室、6个护理技能训练室、3个实验教学准备室及康复护理学实验室、社区护理学实验室、老年护理学实验室、儿科护理学、产房、妇产科护理学实验室、重症监护实验室osce标准化考站12间、体格检查室、心肺腹部听诊、触诊技能训练室、眼视光医学实验室2间、基础生命支持技能训练室2间、4大穿刺技能训练室、数字化模拟手术区。

实验中心管理

护理学实验教学中心建立以来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同时根据实验中心具体情况先后补充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实验中心正常运转和实验教学质量。实验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中心主任负责制,执行实验教学课程、实验室使用、实验室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统一管理。目前,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科建设要求,实行实验项目、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专管共用,最大程度提升实验设施的使用率,为学院和学校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