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1年硕招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已完成,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考试院有关规定,现对拟录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1年3月29日-4月12日。如有异议,请联系以下部门。
纪委监察:0951-6980034;[email protected]
研究生院:0951-6980183;[email protected]护理学院:0951-6880519;[email protected]